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債務處理 需要非常詳細事前評估,才能依據債務現狀來對應正確解決方法,許多人只聽從金融專員建議就直接申辦處理,這會容易導致選擇比較差解決方式,而且一旦選擇錯誤很有可能會造成不小影響;只要選擇正確處理方法,對於還款有事半功倍,本文主要分享該方面知識。

如何正確地選擇欠債的解決方法?

債務處理 正規解決順序 — 7大對策讓你一次了解對應解決方法

1.增寬限期:債務短暫有還款困難,你可以申請增加寬限期,寬限期間只需還利息不需還本金,這可以快速解決月付還款困難;此方式通常只用在房貸、車貸、卡費,其餘類別就要看該家金融機構。

2.債務整合:倘若有多筆債務想一次解決,則可透過債務整合的方式,將所有債務整合在最大債權銀行,進而降低月付金,而且利率還有機會稍微下降,此為多筆 債務處理 最正規方式。

3.個別協商:你可以針對某幾筆有還款困難債務,個別跟該家債權金融來進行協商,商討出雙方都可以接受還款方式。

4.前置協商:當債務人符合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」就可以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前置協商;申辦時會將所有債權統一,協商成功可以有效降低月付金以及利率,雙方同意情況會簽訂新償還方案契約。

5.變更協商:針對債務人已經申請過協商,目前有依據新契約準時還款,但遇到還款困難情況,這就可以跟最大債權銀行申請變更協商還款方案。

6.二次協商:該方案是針對已申請過協商且已毀諾之債務人,但仍然有還款意願,這可以跟債權方申請個別協商一致性,雙方再次協商來取得新還款方案。

7.優惠清償:債務人可以向債權方協商來一次結清,主要好處是債務可以打折,減免月付利息,並且可以快速解決債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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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規處理方法無法申辦怎麼解決?

上述正規方法無法解決時,那就要考慮往三個方向來處理。

1.債務更生:

債務人曾經申請前置協商調解失敗,或申請協商後毀諾且無法通過變更/二次協商者,此情況就適用於債務更生。

法院會依據債務人收入扣除必要支出後,制訂一個6年清償計劃;更生主要優點可以大幅債務打折,缺點則是聯徵中心會註記完全清償後至少4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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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清算程序:

法院會將債務人現有財產全部變賣,再分配給所有債權人,法院會依據清算完畢後狀況,再來決定是否裁定免責。

清算優點就是法院裁定免責,剩餘債務無需歸還,進入清算程序,法院公告取得債務證明後,這就會停止利息與違約金計算。

缺點則是清算期間信用會被凍結,信用註記會持續到還款結束後的6年以上;清算完畢後,法院裁定不免責者,債務人依然會被債權方追討應還金額。

3.聲請破產:

以上方式確定無法解決,最後只能向法院申請破產,聲請前提是債務人有財產可破,不然會被駁回;債務人確定核准破產,人身自由會有所限制,司法院統計約150種行業,破產人至少七年內無法擔任。

整合vs協商究竟要怎麼選擇?

許多人選擇兩大 債務處理 方向會誤判,實際選擇時有幾個原則可以參考。

1.單筆債務直接找該家債權金融去商討,原則上可以調整合約內容就可以解決問題,這就無需考慮協商。

2.多筆 債務處理 首選就是申辦整合,主要優勢是聯徵中心不會註記,而且按時依照新契約還款,信評分數還能提升。

3.負債比接近或超過22倍,債權金融就不會讓債務人申辦整合,此時就只能往協商方式去處理。

債務放任不管會產生哪些後遺症?

1.債務人名下有任何動產、不動產、銀行帳戶有存款,一經發現即會被追討,直親有可能會被騷擾要求代為清償。

2.債務人薪資所得會被強制扣三分之一,這會造成就職公司有不好印象,甚至會影響能否繼續就職;部分債務人為了避開被扣薪,換成領現型工作,但會影響工作選擇。

3.金融服務可能都無法申辦,將來就算清償完後,也要視過往債務等級,決定聯徵中心註記是否完全清除,才能恢復正常。

債務處理 有哪些事前作業必須先執行?

不管你選擇何種方式來處理債務,申辦前有幾個觀念必須要先建立清楚。

1.面對問題:解決債務第一步其實是勇敢面對問題,倘若一直想逃避,事情拖越久只會越難解決而已。

2.檢視債務:你需要清楚每筆債務月付金,以及完全清償時間,對於之後選擇 債務處理 方法會很有幫助。

3.自訂計畫:跟債權方商談前,你要先初步規劃如何還款,萬一還款期間遇到困難,你必須跟它們據實以報,進而調整新契約,讓你能順利還款。

4.切勿拖久:當你債務已經稍微有還款困難時,你就要有危機意識了,越早處理可以選擇方法就越多;反之,拖到幾乎繳不出來,解法可能就不多了。

結論

債務處理 只要能選對方法,不僅可以解決眼前的還款困難,甚至還有機會可能調降總還款金額。

2024年6月2日文章更新,最近研究出債務新解法,你可以短時間解決問題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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